吉林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四章 科学技术人员第二十九条有效科学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制度,考核结果应当作为奖励、职称评审和职务聘任的依据。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15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