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15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