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档案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有效对于拒绝、阻碍档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15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