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档案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有效档案馆对利用档案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有偿服务。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无偿利用其移交、捐赠、寄存在档案馆的档案。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15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