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建设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促进中小企业和金融机构开展合作,推动金融便民惠企政策通过平台直达中小企业。支持融资担保机构入驻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优化融资对接,合理简化融资担保相关手续,提高融资服务效率,降低融资成本。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