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农村供水条例第二十八条有效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农村供水的卫生监督工作,依法查处涉及农村供水卫生安全的违法行为。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