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具备条件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在教育部门的指导下,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提供支持。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