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三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第四节 汽车租赁经营第四十七条有效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汽车租赁合同由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格式。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6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