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所属的气象台站加强对气象灾害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天气实况、变化趋势和评估结果,根据灾情应对需要,启用应急移动气象灾害监测设施,开展现场气象服务。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