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食品安全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