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五章 房屋安全鉴定第三十四条有效因自然灾害造成一定区域内成片房屋受损,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