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二章 立法准备/第三节 法规草案起草第三十四条有效提出地方性法规案,应当同时提出地方性法规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论证、听证、评估报告、条文依据等必要的参阅资料。修改地方性法规的,还应当提交修改前后的对照文本。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制定或者修改地方性法规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内容,以及起草过程中对重大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废止法规的,其起草说明应当明确废止的必要性和理由依据,以及对重大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地方法规 · 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8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