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

提出地方性法规案,应当同时提出地方性法规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论证、听证、评估报告、条文依据等必要的参阅资料。修改地方性法规的,还应当提交修改前后的对照文本。

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制定或者修改地方性法规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内容,以及起草过程中对重大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

废止法规的,其起草说明应当明确废止的必要性和理由依据,以及对重大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

Local Regulations · 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8,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