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二章 立法准备/第二节 立法计划第二十七条有效立法计划需要调整的,由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提出调整意见报主任会议决定,同时将调整情况报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地方法规 · 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8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