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二章 立法准备/第二节 立法计划第二十三条有效年度立法计划包括审议项目和调研项目。审议项目是本年度将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项目;调研项目是尚未纳入立法审议计划,但是各方面关注度高、意见比较统一,需要通过调研论证决定是否纳入立法审议计划的项目。地方法规 · 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8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