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后,需要异地核查有关情况的,可以向核查事项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请求协作。被请求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予以协作,办理协作事项所需费用由请求协作方承担。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