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十六条有效国家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应当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率先推进公共服务场所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