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四章 其他规定第五十三条有效法制工作委员会或者有关委员会可以对有关地方性法规具体问题的询问进行研究答复,并报常务委员会备案。地方法规 · 丽江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3月3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