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二章 立法准备第十二条有效有关委员会应当提前参与有关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工作。起草单位应当将起草工作情况及时向有关委员会通报。地方法规 · 丽江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3月3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