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七章 科学技术服务与保障第四十八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建立基础研究投入机制,合理确定基础研究财政投入,加强对基础研究的支持。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基础研究财政投入。鼓励企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的研究开发费用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享受财政、金融、税收等政策支持。鼓励社会力量通过设立基金、捐赠等方式多渠道投入基础研究,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政策支持。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