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六章 其他规定第六十一条有效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办事工作机构应当加强立法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发布立法信息、介绍情况、回应关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网络等应当加强地方性法规制定、实施等工作的公益宣传。地方法规 ·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