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二章 立法项目库、立法计划和法规草案起草第十三条有效常务委员会通过立法项目库和年度立法计划编制等形式,加强对全市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在每届第一年度编制本届任期内的立法项目库,并根据需要动态调整。根据立法项目库,结合实际,编制年度立法计划。地方法规 ·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