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大桥水库工程管理条例/第二章 工程管理、保护和建设第十条有效大桥水库工程的建设应当按照科学规划、统筹兼顾、确保质量、综合利用、讲求实效的原则,依据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和分级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大桥水库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将建设方案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按照规定办理建设项目的报批手续。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3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