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片区组团发展应当坚持党建引领、政府推动、规划先行、因地制宜、优势互补、共建共享的原则,尊重村民意愿,遵循市场运行规则,顺应乡村发展规律。

地方法规 · 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