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三章 立法程序/第四节 地方性法规解释第六十一条有效地方性法规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市人大常委会解释:(一)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二)地方性法规公布施行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规依据的。地方性法规中援引法律、行政法规和省地方性法规条文,市人大常委会不作解释。地方法规 · 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3月31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