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有关委员会提出的立法建议项目,由其组织立项论证;代表议案提出的立法建议项目,由有关委员会研究并根据情况组织立项论证;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立法建议项目,由市人民政府负责法制工作的部门组织立项论证。

地方法规 · 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