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单位消防安全职责,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

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本条例关于单位消防安全职责的规定。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