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消防条例/第五章 消防组织第六十五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本行政区域内消防组织建设,形成由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单位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组成的消防组织网络。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