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本市加强智慧消防城市建设,利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构建政务服务、火灾防控、应急救援、监管执法、装备物资保障等消防工作应用体系,提升超大型城市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水平。智慧消防应当纳入智慧城市建设总体布局,统一规划、同步建设实施。
应急管理、住房城乡建设、公安、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经济和信息化、民政、市场监督管理、气象、教育、卫生健康、商务、文化和旅游、通信管理等部门以及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应当与消防监管部门共享相关监管服务信息。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