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二章 立法准备第八条有效常务委员会通过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等形式,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未列入年度立法计划的法规项目,一般不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应当包括立法项目、地方性法规案提出人、起草单位、审议机关和部门、立法时限等主要内容。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