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城市管理条例/第四章 园林绿化管理第三十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公共绿地的建设和养护。新开发区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由开发单位或者产权人建设和养护。居住区绿地需要改造或者改变使用性质的,应当报经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地方法规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