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科技创新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本市弘扬崇尚科学、尊重人才、诚实守信、开放共享的社会风尚,传承甬商创业创新精神,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