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科技创新条例/第七章 科技创新生态第五十九条有效市和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科技伦理监督,开展科技伦理治理。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应当履行科技伦理管理主体责任,按照规定建立健全科技伦理审查机制,对涉及生命健康、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等领域的科技创新活动开展科技伦理审查。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