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鼓励经营主体发挥品牌建设主体作用,制定品牌战略规划,加大品牌建设投入,建立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培育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产品(服务)品牌、企业品牌。

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