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地方立法应当从本市实际出发,突出地方特色,解决实际问题。地方性法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性规定。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