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地方立法应当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