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第六条有效鼓励和支持慈善组织根据需要成立区域性的慈善(联合)总会以及相同慈善活动领域的联合型、行业性组织。慈善(联合)总会等慈善行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交流,反映行业诉求,维护行业权益,提高慈善行业公信力,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8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