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气象条例/第五章 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第三十四条有效省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本省气候和大气成分监测、分析和评价,定期发布全省气候公报以及气候变化评估报告。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8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