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气象条例/第四章 气象设施建设与保护第三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自然资源、气象等部门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划定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对现有不符合规定标准的探测场地,应当予以改善或者重建。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8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