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新闻媒体应当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营商环境建设,营造良好的优化营商环境社会氛围。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