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军队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应当在本单位使用。经中央军事委员会后勤保障部负责卫生工作的业务部门或者军兵种负责卫生工作的业务部门批准,可以在指定的军队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

军队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不得在市场上销售。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