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根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应当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制发代表证,便于代表执行代表职务。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