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数据条例/第六章 数据安全第六十条有效数据安全保护技术创新研究工作应当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支持企业、行业组织、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开展数据安全关键技术攻关,加强从数据采集到销毁的全生命周期安全可靠技术应用创新,推动完善数据安全技术体系。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