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提高医疗、教育、养老、就业、商业、体育、旅游等领域的数字化水平,加强公共卫生、交通管理、公共安全等场景数字技术应用,推动社会治理一网统管,驱动治理模式创新。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