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鼓励个人汇聚来源于多个途径的其个人信息相关数据,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通过授权使用等方式,参与数据创新应用,实现个人信息相关数据价值。

个人要求对其个人信息相关数据进行处理,或者要求对其个人信息相关数据处理规则进行解释说明的,数据处理者应当依法予以处理或者解释说明。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