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数据质量管控体系,加强数据质量全流程监督检查,实现问题数据可追溯、可定责,保证数据质量管控及时、准确、完整。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