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二章 消防安全职责第九条有效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开展防火、灭火知识宣传教育;进行防火安全检查,配合消防执法工作;及时报告火灾隐患情况,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开展火灾自防自救,协助做好火灾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8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