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有效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8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