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章 房地产经营第三十八条有效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委托具有房地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对商品房面积实施测绘,并将测绘结果及有关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商品房所在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并向购买人出示测绘结果。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8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