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企业第十三条有效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向企业收取费用,不得无偿占用或者强迫压价购买开发企业的商品房。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8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